原告方的两名代理人在法庭上举证。
吴冠中在画外玻璃上书写下“这画非我所作,系伪作”的字样。本报记者王俭摄
2005年12月,在翰海拍卖公司举办的油画雕塑拍卖会上,苏女士以253万元的总价,从书画收藏家萧富元手中,买下了一幅署名为吴冠中的《池塘》油画。今年7月,吴冠中看到此画后,写下“伪作”结论。
昨天,在市一中院,面对这幅价值253万元的赝画,收藏者、拍卖机构、卖画人三方各执己见。
《池塘》穿两套“外衣”
昨天上午9点,还未开庭前,苏女士的代理人小心翼翼地将一幅半人高的“大家伙”抬进法庭。
打开这个“大家伙”的包装,记者看到,画作用塑料薄膜、包装纸严严实实地包裹了两层。最里面,就是这幅价值两百多万已经装裱好的《池塘》。它的外面,则额外罩了一层玻璃,以作“特殊保护”。
玻璃罩的左上方,写着“这画非我所作,系伪作”,落款为“吴冠中2008年7月1日”。为了保护这一能够证明真伪的珍贵字迹,苏女士一方在脱下和套上保护膜时小心翼翼,生怕蹭掉一点字迹。
庭审开始后,苏女士代理人称,2005年12月11日,苏女士在翰海公司举办的“2005秋季油画雕塑拍卖会”上看到此画。介绍材料称,“吴冠中油画作品《池塘》画于1972年,时年53岁,10年后,他又将此画修改一下,并在画上题写‘抽暇改老画,好似故地重游。1982年’。”
苏女士相信该介绍,经过多轮竞价,以230万元的价格拍得《池塘》,并支付给翰海公司佣金23万元。家中收藏了一段时间后,苏女士与一些拍卖行接触时,被怀疑是假画。最终,经吴冠中先生本人鉴定,这幅画确实是伪作。
该画的拍卖方是翰海公司,委托方是收藏爱好者萧富元。苏女士随后将两者一同告上法院称,对方以欺诈手段让她相信此画是真品,造成其重大损失,她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,退还253万元拍卖款及佣金。
面对这一指控,翰海公司、萧富元的代理人均表示,自己不应承担责任、苏女士的主张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。